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生态 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水中锑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高浓度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受较严重污染的地表水中锑的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适用于高浓度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受较严重污染的地表水中锑的测定。本标准测定可溶性锑的方法检出限为0.2mg/L,测定下限为0.8mg/L;总锑的方法检出限为0.3mg/L,测定下限为1.2mg/L。
一、规范性引用文件
《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二、方法原理
样品经过滤或消解后喷入贫燃性空气-乙炔火焰,在高温火焰中形成的锑基态原子对光源(空心阴极灯或其他光源)发射的 217.6 nm 特征谱线产生选择性吸收,在一定范围内其吸光度值与锑的质量浓度成正比。
三、仪器和设备
1、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2、光源:锑空心阴极灯或具有 217.6 nm 的其他光源。
3、微波消解仪。
4、电热板:温控范围为室温到 300℃,温控精度±5℃。
5、样品瓶:500 ml,聚乙烯或相当材质。
6、一般实验室常用仪器和设备。
四、微波消解法
准确量取 25.0 ml 混匀的总锑样品(8.2.2)于微波消解仪(7.3)的消解罐中,加入 2.0 ml硝酸(6.2)和 6.0 ml 盐酸(6.1)(可根据实际需要等比例减少或增加取样体积和加入酸的体 积),在 170℃±5℃下微波消解 10 min。消解完毕,待冷却至室温后,转移至 50 ml 容量瓶中,用水稀释定容至标线,摇匀,待测。
五、电热板消解法
准确量取 25.0 ml 混匀的总锑样品(8.2.2)于 250 ml 锥形瓶中,加入 2.0 ml 硝酸(6.2) 和 6.0 ml 盐酸(6.1)(可根据实际需要等比例减少或增加取样体积和加入酸的体积),置于电热板(7.4)上,盖上表面皿或小漏斗,保持微沸,至样品均匀清澈时停止加热,待冷却至室温后,用适量水淋洗内壁至少 3 次,转移至 50 ml 容量瓶中,用水稀释定容至标线,摇匀,待测。
六、标准曲线的建立
分别移取 0 ml、0.50 ml、1.00 ml、2.00 ml、4.00 ml、8.00 ml、10.0 ml 锑标准使用液(6.8) 于 25 ml 容量瓶中,用硝酸溶液(6.4)稀释定容至标线,摇匀。此标准系列质量浓度分别为0 mg/L、2.00 mg/L、4.00 mg/L、8.00 mg/L、16.0 mg/L、32.0 mg/L、40.0 mg/L。按照参考测量条件(9.1),从低浓度到高浓度依次测量吸光度,以标准系列的质量浓度(mg/L)为横坐标,以其对应的吸光度为纵坐标,建立标准曲线。
附件:水质 锑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