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十年,重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将于12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食品安全领域又一项重大制度建设成果。
本次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被誉为“史上蕞严”的食品安全管理法规,共包括10章86条,修订的重点主要集中在五个方面:一是细化食品安全法的原则规定;二是强化对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罚;三是实化针对具体问题的监管举措;四是优化风险管理制度机制;五是固化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做法。本次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主要亮点包括:
坚持贯彻落实“四个蕞严”要求。包括进一步加强蕞严谨的食品安全标准、进一步要求实施蕞严格的监管、进一步要求实施蕞严厉的处罚。
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基础。即完善农业投入品的风险评估制度,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会商制度和风险监测结果处置制度。明确要求建立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交流机制,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分析制度。
进一步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相关主体责任。包括细化列举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的食品安全责任。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法律定位和具体责任。明晰强化食品委托生产过程中委托和受托双方的法律责任。强化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的责任落实。强化辐照食品加工者的主体责任。加强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责任。强化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食品安全义务。明确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报告义务。
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主要包括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强化地方政府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责任。强化地方政府食品安全无害化处理基础设施建设责任。明确乡镇政府支持协助的食品安全责任定位。
进一步落实全程控制原则。包括细化食品全程追溯要求;建立冷藏冷冻食品贮存备案制度。强化贮存运输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要求。强化市场退出食品管理。
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包括提高全体国民食品安全素质。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对人予以重奖。实施信用联合惩戒。强化对编造散布虚假食品安全信息的惩戒。
进一步强化特殊食品监管。包括强化对特殊食品抽样检验管理。严格特殊食品标签管理。明确对保健食品的原料前处理能力提出要求。明确要求对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实施逐批检验。强化婴幼儿配方食品管理。强化婴幼儿配方食品管理。
着力解决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设立制定公布非食品用化学物质名录及检测方法制度。确立补充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制度。明确不得发布没有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信息。完善复检制度。
按照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要求设定食品安全治理规则。依法设立从轻减轻处罚条款,鼓励企业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合理确定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但不符合企业标准的法律责任。将“处罚到人”使用的情形予以限定。
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程序。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责任。明晰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防止事故损害蔓延的责任。细化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置程序。
具体内容可点击查看附件:《公布修订后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