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对于使用氢气钢瓶的,要每天巡检钢瓶气的压力并记录,有条件的应做到一用一备;
2) 至少每周检查一次除烃装置温度是否保持在350℃以上;
3) 至少每周检查一次出峰时间与标准谱图一致性情况是否符合仪器使用手册要求;
4) 对于使用氢气发生器的,应按其说明书规定,定期检查氢气压力、氢气发生器电解液等,根据使用情况及时更换,每周添加一次纯净水;
5) 至少每月检查一次燃烧气连接管路的气密性,在线VOCs系统的过滤器、采样管路的结灰情况,若发现数据异常应及时维护;
7) 使用催化氧化装置的在线VOCs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系统每年用丙烷标气检验一次转化效率,保证丙烷转化效率在90%以上,否则需更换催化氧化装置;
8) 更换主要部件如色谱柱、定量环时需对分析仪进行多点校准;
二、校准要点
1) 具有自动校准功能的在线VOCs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系统应每24h自动校准一次仪器零点和量程;
c)在线VOCs系统每3个月至少进行一次全系统的校准,要求零气和标准气体从监测站房发出,经采样探头末端与样品气体通过的路径(应包括采样管路、过滤器、洗涤器、调节器、分析仪表等)一致,进行零点和量程漂移、示值误差和系统响应时间的检测;
d) 具有自动校准功能的流速CMS每24h至少进行一次零点校准,无自动校准功能的流速CMS每30d至少进行一次零点校准;
固定污染源VOCs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烃+苯系物)在线监测系统采用全程高温抽取法对样气进行抽取,采用气相色谱仪—氢火焰离子化检测技术(GC-FID)对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进行在线监测。该系统由 VOCs(甲烷、非甲烷总烃、苯系物)监测子系统和数据采集与处理子系统构成。
VOCs监测子系统主要由采样探头、伴热管线、预处理单元、 VOCs分析仪、电控单元组成,测量时烟气由机柜内的高温采样泵抽取,样气全程高温在180℃以上,经由采样探头、高温伴热管线、除尘过滤器后通入VOCs分析仪进行测量。为保证测量的长期准确性,系统集成有氮气、标气和零气,定期对系统进行零点和量程的标定。
本系统具有现场数据实时传送、远程故障诊断、报表统计和图形数据分析等功能,组网灵活,运行成本低。同时,系统采用模块化结构,组合方便,并且能够完全满足与企业内部的DCS系统和环保部门数据系统通讯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