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42430-2023 血液、尿液中乙醇、甲醇、正丙醇、丙酮、异丙醇和正丁醇》将于2024年3月1日实施,然很多媒体报道该标准是酒驾新标准,其实是误读。
GB/T 42430-2023新标准将进一步支撑法律和强制性国家标准落地实施,为各类鉴定机构开展血液、尿液中酒精含量检验技术工作提供标准方法。同时,该国家标准可适用于五种醇类物质及丙酮的中毒、死亡检验、医疗急救检验、科学研究等其他更为广泛的场景。GB/T 42430-2023新标准是实验室对醇类物质及丙酮的检测方法依据,不涉及“酒驾”“醉驾”判定标准。
误读一:把GB/T 42430-2023当成了酒驾新标准
其实GB/T 42430-2023新标准仅针对血液、尿液中酒精含量检验技术工作的标准方法。
而酒驾判定标准以《GB 19522-2010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测》为准,在GB 19522-2010标准中明确说明:血液中乙醇浓度达到20mg/100ml为酒驾,属于违法行为;血液中乙醇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100ml的认定为醉驾,醉驾属于犯罪行为,并非新国标新标准。
我们也从交管部门了解到“该新标准中提到的新方法,未来或有可能适用在酒醉驾人员的血液酒精含量检测中,但酒醉驾的定性及量刑标准等并未有改变。”
误读二:标准升级基础的误读
GB/T 42430-2023是在GA/T 1073-2013的基础上的升级与改进,而非酒驾标准的改进。而GA/T 1073-2013可为酒驾案件中提供科学的依据。
误读三:并未新增 “电化学传感器法”
我们从新标准发现,在GB/T 42430-2023新标准中,除了气相色谱法之外,还新增了气质联用分析方法;而网络上流传的“电化学传感器法”我们在新标准中未发现。
误读四:血液与呼气酒精含量换算
“血液与呼气酒精含量换算”其实是《GB 19522-2010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测》中的所提及,标准中明确提出车辆驾驶人员呼气酒精含量按1∶2200的比例关系换算成血液酒精含量,即呼气酒精含量值乘以2200等于血液酒精含量值。而非此前其他媒体报道的GB/T 42430-2023新国标准中所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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